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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今晚我帶你出去吃蒸餃
本帖最後由 4023 於 2011-3-11 02:41 編輯
要說強詞奪理也是對的啦,我不否認這方面我還算有一點點小研究,但是利用文字漏洞本來就是法律訴訟的要點。
如果就網路上所查的資料無誤的話,侮辱跟毀謗只要沒有抽象的辱罵證明,的確是不成立的,你就攻擊兩個字上面來說,或許可以成立,但是我不覺得會有什麼很大的效果,更何況不是他們本人提告。
就抽象名詞而言,某人還曾經說過憨這個字,你覺得攻擊比較嚴重還是憨比較嚴重?他發言是回帖來說,針對性很重,不是他後來否認就可以沒事的。 |